銀行: 土地銀行

  公教員工低利貸款

貸款對象
(1). 公教員工及公營事業編制內員工。
(2). 連續服務滿3年之約聘僱員工。

貸款金額
最高新台幣200萬元。惟須在借款人每月應攤還本息金額不超過每月薪資收入3分之1範圍內核貸。且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含信用卡、現金卡、信用貸款歸戶後之債務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過22倍。

貸款利率
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0.365﹪機動計息。惟:
(1). 本行房貸戶: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0.275﹪機 動計息。
(2). 本行信用卡客戶: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0.325﹪機動計息。

貸款期限
最長七年。

還款方式
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保證
借款人應自行覓妥1位同一縣市之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正式員工,且符合授信標準之人員擔任連帶保證人。惟正式員工借款金額在新台幣80萬元以下或其每月應攤還本息金額在每月薪資收入10分之1範圍內者,得免徵連帶保證人。

應備文件

(1). 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健保卡等)正、影本及印章。
(2). 薪資收入及在職證明相關文件。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商品費用年百分率試算

(1). 貸款:30萬。
(2). 貸款期間:5年。
(3). 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0.275﹪機動計息(範例以2.56%計算)。
(4).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100元/人並視案件內容借、保人多寡收取,範例以100元計 。
(5). 總費用年百分率:2.58%。


備註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本行保有核貸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