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奢侈稅 投機客5大花招曝光 |
奢侈稅上路兩年多,5大投機客炒房避稅花招曝光!國稅局統整投機客最熱門的炒房避稅招數,分別有「人頭避稅」、「巧立名目」、「信託避稅」、「假租賃真避稅」及「假贈與真避稅」5大類,避稅金額從數萬到數百萬不等。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近期展開奢侈稅檢討,希望能增訂「授權條款」,賦予稅務機關行政裁量權限,以實質課稅原則因應各種千奇百怪的避稅花招,也避免奢侈稅「錯傷無辜」,不小心課到非炒房的自住者。
查贈與案 小三露餡
查稅偶爾還會遇到「特殊案情」,國稅局官員笑說,有時查問非親屬關係的贈與案,被查的民眾紅著臉承認是送屋給「小三」、「外(面的老)婆」,讓稅務員頗感意外。
非自用住宅持有未滿2年,要按實際交易價格課最高15%的奢侈稅。國稅局官員表示,不少民眾誤信坊間謠傳,以為利用名下無任何房產的人頭買賣不動產,即使短期、多次出售房地,都不會被課到奢侈稅。但最後還是被國稅局識破。
北區國稅局去年查獲一位投機客,用另外2位名下無不動產人士的名義,取得2戶法拍房地,同年各以1000萬元及400萬元出售,以為可免奢侈稅。但國稅局發現,2筆不動產持有者都很年輕、沒什麼存款,又都是投機客的親戚,追查果然確定是「人頭避稅」。
巧立名目 謊報拆遷
「巧立名目」也是常見的奢侈稅高價低報避稅手法,高雄國稅局舉例,去年一位民眾出售1.5億元土地,但買賣契約中約定,買方要補貼部分土增稅、奢侈稅及拆遷補償費共660萬元。國稅局一查,發現上述交易的土地根本是素地,哪需要拆遷,只是巧立名目想高價低報。
高雄國稅局官員說,利用信託或租賃安排,拖過2年的期限規避奢侈稅的案例也不少。去年查出有民眾要賣出持有不到2年的高雄市美術館區不動產,採先「信託」給銀行、買方為受益人的方式,拖過2年期限後再過戶,規避奢侈稅。
此外,贈與稅以「公告現值」課徵,還有220萬元以下免稅的門檻;奢侈稅則以「實價」課徵,兩者稅差很大。因此不少人都用贈與方式逃稅。
為查「假贈與真避稅」,贈屋給沒有親屬關係、不相干人的案件,國稅局都會特別注意。
資料來源: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5日 上午5:30作者: 沈婉玉╱台北報導
|